山 东 福 阳 律 师 事 务 所
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
山东福阳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的法律顾问工作经验,为贵单位出具如下服务方案,以供商榷:
一、我所可为贵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具体范围
1、就贵单位经营、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;从法律角度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、分析,提供法律依据;就贵单位经营方案、经营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风险评估,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。
2、草拟、修改、审核贵单位在经营、管理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、协议、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。
3、参与贵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纠纷处理和调解工作。
4、代理贵单位积极追讨债权,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书,搜集、整理、保全债权成立的有关证据及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5、代理参加贵单位涉诉案件的仲裁、诉讼和执行。
6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就专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意见,阐明其法律关系、法律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;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,并拟定出可供贵单位选择的方案,提供有关的法律信息资料。
7、参加项目谈判,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。
8、提供与贵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。
9、见证有关重大法律活动。
10、进行专项法律讲座,协助贵单位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。
11、进行劳动争议解决,尽可能采用非诉讼、非仲裁等方式为企业解决劳资争议,如工资争议、福利待遇纠纷、工伤赔偿纠纷、解除劳动关系纠纷等,消除对企业的不利影响,同时将各方面损失降低到最低点。
12、贵单位所需的其他法律事务服务。
应贵单位的要求,我所还可为贵单位提供如下服务:
可依据贵公司的要求,从法律法规层面,结合正能量案例,定期举办或协办旨在提高员工法律意识,企业凝聚力、团队合作共赢意识的各类培训,加强员工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,理顺员工和企业的关系。
二、我所为贵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模式
我所对大型服务项目和顾问单位都采用专业化的服务模式,经办律师从事的重大项目服务,都提交相应法律业务部进行方案论证、疑难问题论证,以保障经办律师服务的质量。
依据贵单位的具体业务情况,我所可采用下列方式提供专业法律服务:
专人定向与临时调派相结合:选派责任心强,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专向服务于贵单位。如遇贵单位重大法律事务需要多名律师,我所将在单位认可的情况下要另行指派律师协助。
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:顾问律师定期或不定期与贵单位联系人联系或据贵单位要求会晤,交流情况,沟通信息,及时为贵单位提供法律服务。
对于贵单位法律顾问业务,我所具有相关的专业优势、团队工作经验,我们有能力和信心承担贵所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,并希望能够获得贵单位的信任。
三、我所为完成上述工作事项,所作的承诺
1、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、职业道德的要求,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,尽职完成相关的法律事务。
2、围绕贵单位利益,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力维护的贵单位权益。
3、服从贵单位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度调整,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进程,并按阶段随时报告工作进度。
4、服从贵单位协调,对同时为贵单位服务的其他机构的工作,予以配合。
5、对贵单位所提供的文件资料、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悉的信息,不用于委托事务之外的用途,并按客户要求严格保密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6、随时接受贵单位的咨询,及时答复。
7、随时接受贵单位对律师服务工作的意见、建议,并及时反馈。
8、如贵单位对服务律师不满意,保障随时按贵单位要求予以调整,并保障顾问律师从事服务的时间。
欢迎各界人士到律所参观洽谈、咨询!
山东福阳律师事务所
本所地址: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57-15号(福海路星河城公交站点路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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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:0535—63077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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